校内各单位:
为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序,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》,现将2024年11月04日—2024年11月17日校园违章车辆进行实名通报:
一、校园违停机动车统计
序号 | 违章车牌 | 车辆类型 | 人员信息 | 违章情况 | 违章时间 | 处理措施 |
1 | 豫AXY108 | 校内车 | 丁*卫 | 工程实训中心西未在停车位 | 11.13 10:15 | 贴条警告 |
2 | 豫A88L4C | 校内车 | 薛*莹 | 工程实训中心西未在停车位 | 11.13 10:15 | 贴条警告 |
二、校园超速机动车统计
违章车牌 | 车辆类型 | 人员信息 | 抓拍时间 | 处理措施 | |
1 | 豫VY3S18 | 校内车 | 田*伟 | 2024-11-04 08:18:37:433 | 超速100%以上,取消权限 |
2 | 豫VPY158 | 校内车 | 樊*豪 | 2024-11-07 14:15:00.460 | 超速2次且超速100%以上 |
3 | 豫PDJ0003 | 校内车 | 韩* | 2024-11-08 14:44:38.583 | 超速2次,限制权限1月 |
4 | 豫PF19190 | 校内车 | 龚*智 | 2024-11-08 14:45:52.583 | 超速2次,限制权限1月 |
5 | 豫H6ND99 | 校内车 | 魏* | 2024-11-15 22:44:10.313 | 超速100%以上,取消权限 |
6 | 豫P0958F | 校内车 | 陈*光 | 2024-11-16 14:28:23.838 | 超速1次,限制权限1周 |
7 | 豫PLE110 | 预约车 | 黄*伟 | 2024-11-07 09:30:41:278 | 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 |
8 | 豫PCZ077 | 预约车 | 巩*阳 | 2024-11-07 13:45:48:747 | 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 |
9 | 豫A8J27Z | 预约车 | 郜*怡 | 2024-11-08 14:43:59.224 | 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 |
10 | 豫PXR952 | 预约车 | 王*涛 | 2024-11-10 07:35:09:577 | 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 |
11 | 豫AE87F6 | 预约车 | 石*鑫 | 2024-11-15 21:12:54.156 | 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 |
三、几点说明
1.各单位务必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,督促大家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文明行车、有序停车,努力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。车辆(预约)管理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,加强对所属人员以及申请来访人员的提醒,督促大家努力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。所有进校机动车辆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驾驶、规范停车。严禁超速行驶,严禁在校生在校内驾驶车辆,严禁利用车辆带校外闲散人员进校,严禁借用车辆给校外人员进校。所有人员骑行电动自行车(含三轮车)出入校园,须佩戴头盔、规范停车,严禁违规充电。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要高度重视,严于律己,积极主动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学校有关规定,齐心协力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2.重申校园交通管理规定: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》,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,违停一次的,下达《校园违章停车告知单》给予警告;违停两次的,在校园网通报批评;违停三次的,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。
机动车限速20公里/小时,超过限速标准30%(含)以上(26公里),车辆测速系统将自动抓拍。对超速行驶的违章车辆实行禁入处罚。超速一次的,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周;超速两次的,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个月;超速三次的,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;一次超过限速标准100%(含)以上的,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。
校内机动车限制授权期满后,持一卡通到保卫处值班室登记,即可恢复授权;其他车辆限制授权期满后,按流程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;车辆取消授权至少一个月后,驾驶员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,方可恢复授权。
3.根据《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》,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,保卫处将采取锁车、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。电动车(电池)违规充电的,保卫处将采取锁车、扣车、没收等方式进行处理。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处理。
非机动车违规被锁车、扣车的,认领程序如下:学生违规1次的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辅导员签字、学院学工办盖章后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2次的,予以警告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辅导员、学院副书记签字、学院盖章后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3次的,校园网通报批评,学期结束后本人写情况说明,辅导员、学院副书记、党政主要领导签字、学院盖章后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,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。教职工违规1次的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2次的,予以警告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3次的,校园网通报批评,学期结束本人写情况说明,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,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;教职工违规的还将按《周口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保卫处
2024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