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交通违章情况通报(第89期)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11-22浏览次数:10


校内各单位:

为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序,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》,现将20241104日—20241117日校园违章车辆进行实名通报:

一、校园违停机动车统计

序号

违章车牌

车辆类型

人员信息

违章情况

违章时间

处理措施

1

AXY108

校内车

*

工程实训中心西未在停车位

11.13 10:15

贴条警告

2

A88L4C

校内车

*

工程实训中心西未在停车位

11.13 10:15

贴条警告

二、校园超速机动车统计

序号

违章车牌

车辆类型

人员信息

抓拍时间

处理措施

1

VY3S18

校内车

*

2024-11-04 08:18:37:433

超速100%以上,取消权限

2

VPY158

校内车

*

2024-11-07 14:15:00.460

超速2次且超速100%以上
取消权限

3

PDJ0003

校内车

*

2024-11-08 14:44:38.583

超速2次,限制权限1

4

PF19190

校内车

*

2024-11-08 14:45:52.583

超速2次,限制权限1

5

H6ND99

校内车

*

2024-11-15 22:44:10.313

超速100%以上,取消权限

6

P0958F

校内车

*

2024-11-16 14:28:23.838

超速1次,限制权限1

7

PLE110

预约车
(姚
*华)

*

2024-11-07 09:30:41:278

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

8

PCZ077

预约车
(邓
*换)

*

2024-11-07 13:45:48:747

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

9

A8J27Z

预约车
(罗
*

*

2024-11-08 14:43:59.224

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

10

PXR952

预约车
(闫
*

*

2024-11-10 07:35:09:577

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

11

AE87F6

预约车
(邓
*换)

*

2024-11-15 21:12:54.156

车辆拉黑,不再授权办理

三、几点说明

1.各单位务必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,督促大家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文明行车、有序停车,努力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。车辆(预约)管理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,加强对所属人员以及申请来访人员的提醒,督促大家努力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。所有进校机动车辆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驾驶、规范停车。严禁超速行驶,严禁在校生在校内驾驶车辆,严禁利用车辆带校外闲散人员进校,严禁借用车辆给校外人员进校。所有人员骑行电动自行车(含三轮车)出入校园,须佩戴头盔、规范停车严禁违规充电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要高度重视,严于律己,积极主动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学校有关规定,齐心协力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
2.重申校园交通管理规定: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》,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,违停一次的,下达《校园违章停车告知单》给予警告;违停两次的,在校园网通报批评;违停三次的,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。

机动车限速20公里/小时,超过限速标准30%(含)以上(26公里),车辆测速系统将自动抓拍。对超速行驶的违章车辆实行禁入处罚。超速一次的,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周;超速两次的,限制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一个月;超速三次的,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;一次超过限速标准100%(含)以上的,取消该车辆校园通行授权。

校内机动车限制授权期满后,持一卡通到保卫处值班室登记,即可恢复授权;其他车辆限制授权期满后,按流程重新办理校园通行授权车辆取消授权至少一个月后,驾驶员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,方可恢复授权。

3.根据《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》,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,保卫处将采取锁车、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。电动车(电池)违规充电的,保卫处将采取锁车、扣车、没收等方式进行处理。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处理。

非机动车违规被锁车、扣车的,认领程序如下:学生违规1次的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辅导员签字学院学工办盖章后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2次的,予以警告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辅导员、学院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3次的,校园网通报批评,学期结束后本人写情况说明,辅导员、学院副书记、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,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。教职工违规1次的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2次的,予以警告,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,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;违规3次的,校园网通报批评,学期结束本人写情况说明,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,并将车辆清理出校园;教职工违规的还将按《周口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
保卫处 

202411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