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(第20期)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5-05-15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、重点实验室:

2025年5月14日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保卫处、后勤服务中心对全校实验室、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,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本次检查发现问题

(一)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

108实验室(安全责任人:冯永磊)空调不用时未切断电源;113实验室(安全责任人:周虎成)接线板串接供电;216实验室(安全责任人:冯永磊)接线板连接多台设备。

(二)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
综合楼208、210实验室(安全责任人:付娟娟)存在带食品进入实验室现象。

(三)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

614实验室(安全责任人:杨明生)去离子水容器未张贴标签,蛋白复性专用冰箱内部分试剂标签模糊。

(四)音乐舞蹈学院

114琴房(安全责任人:韩飞)墙面插座上手机充电器未拔。

二、问题处理和提示

(一)各相关单位对照通报问题立即整改,并将整改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

(二)各学院、校属科研单位要举一反三,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,建立整改台账,明确责任人,限期完成整改工作。

(三)各学院、校属科研单位要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,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,把“实验室日查”制度落到实处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(四)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继续对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明察暗访,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,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,加强对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监督,实现“闭环管理”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5月14日